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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直都錯了,以為毀滅、重建才能找回原來的自己,然而自己卻一直都在這裡,只是自己從來沒有發現,自己是需要自己的肯定,而不是全面的毀滅,渴求重建。25歲之前,耽溺的想要毀滅自己,用盡辦法的折磨,心理上的、不堪的、混亂的。

快30了,我只是沒有辦法原諒自己,一直苛責著自己,因為我未曾達成別人的期許,尤其是我的父母親。可毀滅,也不就是毀滅所有人對我的期許嗎?我只想做自己,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,不願意乖乖的往別人為我規劃好的道路前進,不願意接受別人對我釋出的好感,執意的堅持自己要的一切,所以過程艱辛許多,不過這一切不是自找的嗎?

突然懂了,我並沒有什麼地方與別人不同,也沒有什麼好對不起自己或應該難過的。謝謝曾經為我付出的人,雖然當下我不一定可以了解對方的好意,甚至辜負了,但這是我必須學習的課題,如何面對自己,不委曲不強求,不苛責自己不自暴自棄。

該學會的只不過是如何有自信的、快樂的做自己想做的事,堅定的往目標前進,並且與朋友分享生活的喜悅,好好的珍惜自己、喜歡自己,享受一個人學會的每一件事,不論是挫折或者是成就。世事豈能盡如人意,但求無愧於心,盡力了、嘗試了、體驗了、了解了,記取經驗,不再重蹈覆轍,並且問心無愧,這樣就夠了。

目標明確,鼓起勇氣邁步向前吧!不論等在前頭的是磨難或是收穫,至少這是我選擇的自己,不後悔的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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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612fo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